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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清化妆品危险成分
来源:《环球时报-生命周刊》 点击: 更新:2007-7-10 16:10:36

  购买化妆品时应仔细询问是否含香料、色素、防腐剂等

  最近,一起江西消费者状告SK-Ⅱ的官司引起了人们对化妆品安全性的高度关注。这位消费者起诉的理由是:该产品日文成分说明中的氢氧化钠(俗称“烧碱”)、聚四氟乙烯等化学原料,在中文说明中却看不见,而她恰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皮肤瘙痒、部分灼痛的情况,该产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
SK-Ⅱ所属的宝洁公司随后声明,“使用烧碱符合国家规定”。对此很多人不明白,化妆品中怎么能有“危险成分”呢,它们真的不危险吗?带着这些问题,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。

  化妆品含“危险成分”很正常

  “化妆品中含有烧碱成分的确是正常的。”了解了来意,北京医院药剂科外用制剂大夫房健和这样告诉记者。

  他解释说,化妆品需要直接接触人体皮肤这样一个弱酸环境,所以需要添加氢氧化钠这样的碱性成分来调节产品酸碱度,这样才能起到中和作用。只要产品的酸碱度小于等于11,就属于合格产品,可以放心使用。

  房大夫进一步指出,不光是烧碱,很多看起来可怕的“危险成分”,例如酒精、水杨酸,甚至是汞,都会被应用在各种产品中。不过,这些所谓的“危险成分”都有自己特定的用途,如水杨酸可以去角质,汞可以美白。只要把握住量的平衡,就不会损害健康。

  卫生部全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委员会秘书长刘玮教授告诉记者,目前国内并未对所有化妆品的成分说明做出“全部标示出来”的规定,只有3类产品除外:甲(指甲)类化妆品(需标明“含强碱”)、生发类产品和烫发类产品。只要经过了有关部门的产品安全检测,可以无需做特别注明。

  有些产品不能长期用

  虽然产品是合格的,但仍有人要质疑,长期接触其中的“危险成分”,这种量的累积会不会影响人体健康呢?

  北京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常建民告诉记者,“危险成分”的“危险”分为两种。重金属类成分会在体内聚积,的确不适宜长期使用。达到一定的美化目的后,最好更换另一种产品。根据卫生部2002年颁布的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,以下重金属成分是大家需要格外注意的:汞,每千克产品中不能超过1毫克,但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;铅,每千克产品中含量不能超过40毫克,含醋酸铅的染发剂除外;砷,每千克产品中不能超过10毫克;甲醇,每千克产品中不得超过2000毫克。

  大部分“危险成分”,如除痘类的水杨酸、果酸,除皱类维生素A,美白类的熊果素、曲酸、维生素C磷酸镁复合物等,其浓度超标后,会一次性对皮肤造成损害。但如果产品本身安全,那么长期使用也不会有太大问题。

  合格产品要适应个人特征

  常大夫指出,大家购买产品时,一定要向销售人员耐心询问是否含香料、色素、防腐剂等成分,尽量避开那些易引起过敏的成分。例如对玫瑰花过敏者,就要避开使用玫瑰花精油类产品。使用产品时,最好将产品包装保存两三个星期,确保在出现过敏反应时,能尽快确定过敏源。在有些不合格化妆品中,含有超量的有效成分,虽然见效快,但会严重损害皮肤健康。所以购买化妆品,大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,查明外包装上是否有厂名、地址、品名、许可证字号(含药化妆品)、成分、用途、用法、重量或容量、批号或出厂日期等内容。

  化妆品中“危险成分”都有自己的特定用途,但要把握住量的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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